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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怎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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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的湖人正處在他們的全盛時期。

11年時間裏9進總決賽5奪總冠軍,在西部所向披靡,能夠擊敗湖人的往往是他們自己而不是對手。

畢竟他們的陣容太豪華,只要上下團結一心,整體實力一般的西部球隊根本不是湖人的對手。

那個年代,他們是真正的黃袍國王,統治西部半區一個時代。

要不是魔術師因為艾滋病提前退役,以他們1991年時的陣容,在西部依舊可以有所作為。

面對這樣的湖人,李良這次任務賽想要贏球真的不太容易。

不過李良又一想,既然是普通級的任務,肯定不會難到哪兒去。

而且系統很貼心的給安排了1982年的比賽,那時候有三分線了。

有三分線,對李良來說就有了生命線,贏球的難度就不算太大。

主要問題還是在10次助攻上。

去年夏天李良在進行傳球類任務時就感受到了這類任務的困難和樂趣。

它不像得分、籃板、防守類的任務那樣簡單粗暴,自己一個人幹就行了。

你要傳球形成助攻,必須要了解自己所在球隊的戰術風格,了解隊友的打球特點,和他們形成默契。

尤其是想要刷助攻,必須要對隊友Sweet Zone,也就是所謂的甜蜜點。

他在哪個區域接球出手,是容易得分的。

比如以後李良要去了快船,小喬丹站在三分線外一個大空位,你傳球給他也是沒有用的,他不會投三分。

所以傳球類的任務需要用腦子,前兩次基本是沒有辦法順利通過和完成的。

因為,李良做好了打一個禮拜把這個任務通過的覺悟。

可是比賽一開始,李良發現,這個任務好像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麽難。

因為丹佛掘金的進攻風格,說實話比較奔放。

掘金的首發陣容是中鋒丹·伊賽爾——李良學習吊傳的老師。

大前鋒範德維奇,雖然是大前鋒,但範德維奇的打法明顯更偏向小前鋒,他有著很強的外線投射能力。

小前鋒李良·英格利什,兩個後衛是肯尼·希格斯和TR·鄧恩。

這是一個非常輕型化的陣容,伊賽爾是大前鋒的身材和打法打中鋒,範德維奇小前鋒頂大前鋒。

掘金主打的就是快速進攻,這個賽季他們做到了每場比賽的得分都破百。

NBA歷史上兩只球隊單場得分最高就來自這只掘金隊。

他們在一年後的1983年,和活塞隊的比賽中,兩邊戰成了186:184,總共得到了370分。

足以見得掘金隊是一支怎樣的球隊,就是瘋狂的進攻,防守隨便來。

這場比賽,對手湖人一樣是一個超級進攻強隊,魔術師約翰遜本賽季在排擠走保羅·韋斯特海德後,繼任的帕特·萊利將球隊徹底打造成了Show Time球隊。

所以兩隊一開場就是瘋狂的對攻。

1982年的NBA,常規賽打得節奏相當快。

陣地進攻的套路並不多,而兩只球隊又都不是很喜歡磨陣地,一有機會就沖沖沖。

魔術師約翰遜是NBA最強的快速反擊發動機,在韋斯特海德被約翰遜排擠走後,上位的帕特·萊利完全依照約翰遜的風格為湖人打造戰術,就是瘋狂跑起來的快速反擊。

而掘金的主教練是道格·莫,是掘金歷史上最偉大的教練,從ABA時期擔當助理教練。

ABA被並入NBA後,開始以主教練的身份執教馬刺,1980年磚頭掘金,給掘金帶來了瘋狂進攻的基因。

這樣的比賽節奏,倒是很合李良的胃口,反正就是跑嘛,拼命的進攻嘛。

在【基本控球】提升到70點後,李良已經可以像模像樣的自己持球推反擊了。

兩邊打得像腳上裝了輪子一樣,來來回回,來來回回。

李良一開始對位賈馬爾·威爾克斯——就是綽號“絲綢”,上個賽季在湖人主場退役球衣的54號。

打著打著,李良開始對位魔術師。

兩個人身高差不多,在場上開始直接對話。

李良防守端利用自己的跟防、貼防技巧,想要限制約翰遜。

但他很快發現,約翰遜不是靠簡單的緊逼防守就能遏制住的。

他的傳球視野極其寬廣,他的運球也是相當好,總是能夠出其不意。

僅僅依靠李良一個人的緊逼,沒有隊友的配合切斷傳球線路,防守效果並不好。

不過李良這個人學習能力還是挺強的,他依葫蘆畫瓢,學約翰遜那樣推快攻。

當然,他的傳球做不到約翰遜那樣騷氣,但也送出了好幾次助攻,把掘金的進攻給打起來了。

掘金這邊除了李良,丹·伊賽爾、希格斯、範德維奇的發揮都很出色。

掘金是典型的開放式進攻,球員們都有獨立處理球的能力。

大量的小配合,大量的個人進攻,加上球員們狀態上佳,所以半場掘金就78:73,領先了湖人隊5分。

這才是半場的分數啊,很多球隊打了三節才能得到這個分數。

要是換成04年的底特律活塞這種,雙方一整場比賽都可能打不到這樣。

李良是過了一把跑轟的癮,這樣的瘋狂進攻果然很痛快。

怪不得很多NBA球員都喜歡打進攻籃球,而不喜歡防守籃球呢。

李良想到自己之前做防守任務時的那種痛苦,就非常能夠理解了。

這樣一來,任務的完成就沒有想象的那麽困難了。

上半場李良送出了5次助攻,到了下半場,李良打得更加得心應手。

他開始刷助攻了。

比如拿到後場籃板快速反擊,他沖在最前面,一馬平川,籃下沒有人了,他拿到球還不自己上,而是一個擊地傳到身後,讓跟上的球員拿球得分,自己得一助攻。

再比如,明明一個大空位可以自己投了,非要傳一下給範德維奇或者希格斯——這倆今晚手感很好,眼瞅著沒時間了他們只能自己扔。

扔進了就算李良的助攻,扔不進,扔不進就扔不進咯,反正進攻機會多的是。

就通過這樣的方式,李良三節結束,就把自己的助攻數刷到了10個。

這種方式氣得主教練道格·莫對著李良一頓罵。

“你這是在打籃球嗎?你這是在打籃球嗎?為了數據,你還有什麽做不出來的?”

李良翻了個白眼,鼻孔朝天,心想系統不就是為了讓我拿數據的嘛。

“真是垃圾聯盟裏的垃圾球員,不認真比賽,不認真比賽!”

道格·莫還是氣不過,接著罵,但他又不能把李良換下去。

因為李良·英格利什是掘金外線最重要的火力點,現在和湖人打得難解難分,當然不能換人了。

道格·莫年輕的時候畢業於著名的北卡大學,卻因為承認參與賭球被迫結束大學籃球生涯。

參加選秀後他被NBA選中,但他們沒有去NBA打球,而是去了意大利。

從意大利打完球後,他回到美國去了ABA聯賽,在那裏開始並結束了自己的職業生涯,最後成為一名籃球教練。

現在他在NBA執教,卻一直稱NBA為“垃圾聯盟”,因為他一直覺得ABA打得才是真正的籃球。

NBA不過是一群自大的,不認真訓練,不認真打球的球員組成的垃圾。

一直到幾年後斯特恩入主NBA,莫才覺得NBA得救了,而得救的方式是因為他們啟用了ABA的模式——重視三分球,開始有趣的全明星賽,立捧打球好看的超級球星。

李良對莫的這種牢騷無動於衷,正好接收一波憤怒值。

此時雙方的比分非常接近,還剩下最後一節比賽,掘金這場是要贏球的。

第四節臨上場,李良對道格·莫道:“教練,你好好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垃圾球員。”

已經刷滿了10次助攻的李良終於不用再隱藏了,老子是會投三分球的!

1981-1982賽季,像掘金這樣的攻擊型球隊,平均每場也只是投中0.5個三分球,實在是少的可憐。

完全是沒轍的情況下,在外面嘗試出手,蒙進一個算一個。

湖人的情況和掘金是一樣的,三分球完全是一種迫不得已的嘗試。

結果第四節一開始,李良外線控球,面前三米沒有人,直接一個三分飆中,給了湖人當頭一棒。

約翰遜以為這只是運氣,其實這只是開始。

接下來幾次進攻,李良一改前三節快速反擊刷助攻的打法,一直在三分線外游走。

一旦有機會,拿到球就一定會出手。

雖然在系統中沒有了符文的幫助,手感沒有那麽的穩定。

可是本身87的三分能力值已經夠高了,還沒有人防守。

三分球4投3中,把湖人給打停了!

回到替補席,道格·莫看著李良,問道:“怎麽做到的?”

李良道:“瞄準,出手,進了。就這樣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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